材料与化工工程系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系学生党支部中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二)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带头参加集体活动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四)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七)学年内无挂科,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平均学分绩在85分以上且班级排名前三的中共正式党员。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党支部为单位,在民主评选的基础上初评。
(二)坚持择优评选的原则,评选出的优秀党员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以上。在充分听取师生意见后,再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支委会议进行审核。
(三)评选的学生党员认真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登记表》,班级、党支部和系党支部作出鉴定后报送院党委。
(四)评为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同学由学院统一发给证书和奖金或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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