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工工程系运动会期间管理制度及办法
为了使第五届田径运动会的顺利召开,展现我系莘莘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做到文明观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运动会会场管理制度
1、运动会召开期间,我系学生必须服从学生会的安排,根据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的看台观看比赛,为我系运动健儿加油助威呐喊,做到文明观赛,观众组同学有事生病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并报我系运动会总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会者按旷课(职)处理,并加大处罚力度。
2、 运动会期间各组各班成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会、认真考勤,各组(班)长提前通知,组织同学进入指定的位置,对不服从安排者,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将视情况给予通报,对经劝告仍不改正者,可以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3、 运动会期间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并在归队后10分钟内消假;大会将对迟到同学给予通报批评。
4、 不允许在比赛期间进行与比赛无关的活动,严禁在观众席追逐打闹,自由散漫,经看台组织人员警告仍不改正,将给予大会通报批评。
5、 各班负责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本班学生到场、维持会场秩序。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场,有事必须离开者应指定一名临时负责人组织维持会场纪律,不得无故离开会场。
6、 服从教师和值勤人员的管理,不得随便外出。
7、 各班级负责人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进行点名。
8、 文明观看比赛,大会期间请不要在太近点围观比赛以免影响裁判员正常地工作。
9、 注意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纸屑。运动会结束时,各班清扫所在场地,并带出垃圾。
二、运动会安全制度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本系辅导员、班主任安排,听从工作人员不进比赛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大会安全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三、运动会筹备期间制度
1、参加运动会各项目的学生,必须服从各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对于无故迟到、缺勤,以及以其他理由逃避个项目训练者,一律视为不配合学院教育教学活动。取消其年内评奖评优资格,慎重考虑发展党员资格。
2、参加运动会各项目的学生,必须尊重项目负责人的人格,对于出言不逊,谩骂、侮辱教练及负责人者,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取消本年度各项评奖评优资格,不考虑发展党员资格,并处以通报批评。
3、运动会筹备期间,学校各项教学任务均正常进行。对于以任何借口为由,逃避早晚自习,不参加学校各项教学任务者,并处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取消其年内评奖评优资格。
4、运动会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恪尽职守。对自己所分管的项目负责,有玩忽职守者,取消其年内评奖评优资格,并处以通报批评。
5、运动会组委会、筹备委员会,必须对各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负责。分工必须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6、本制度从即日起生效。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材料与化工工程系运动会筹备委员会所有
材料与化工工程系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