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材料与化工工程系学生早晚自习管理条例(试行)
为保证我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推动学院学风建设,培养学生健康成长、成材,特对我系学生早晚自习作如下规定,请严格遵守。
一、对象
每学年大一新生
二、教室划分及时间安排
1、教室
见附表一
2、时间:
每周日晚上到周五早上
早自习时间:7:00—7:45,晚自习时间:19:30—21:10
三、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自习。对于少数优秀学生,可以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学习目标,经系辅导员批准后,自行选择自习地点;
2、任何人不准在教室或过道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准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3、自习时间不准放音乐,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或发短信,不得吃东西,务必保证学习质量;在教学楼内吸烟者,给予批评教育;在教室内吸烟者,直接上报本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4、早晚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须报辅导员批准方可;
5、学生会各部门不得在晚自习时间召开例会,如遇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6、有学生早晚自习期间出现打架、斗殴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直接上报本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处理。
7、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或者弄虚作假、包庇错误,或在请假过程中,有临摹辅导员笔迹、冒名代辅导员签字伪造或涂改假条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和取消党员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并不得参与当年的评优评奖。
8、酗酒,往楼下泼水,损坏公物或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9、在检查过程中有同学不配合工作或有拒绝检查者,视其情节报班级或个人到本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并作全系通报批评。
四、考勤
1、学工部与纪检部将定期、不定期(每周至少2次)对我系大一学生早晚自习进行检查考勤,每周五将上周的考核结果进行公布。
2、各班班长或签到的负责人员如实登记好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旷课情况,记入班级日志,每周五将考勤情况上报纪检部。
3、考勤结果应真实公正,不得私自修改;所有干部有权有责抓好各班早晚自习纪律,此项工作成绩列入干部评比。
五、请假
1、各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切实保证早、晚自习的出勤率;注:班长、团支书无权准假。
2、早晚自习时间,因病因事无法参加者必须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假条交由班长处以备检查,无效假条视为旷课。
3、晚自习时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须经学办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备案。
4、自习时间有选修课的学生,在参加选修课学习期间可以不上自习。
六、学生会及班级学生干部的职责
学生会应当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组织作用,协助学生处及系(院)做好学生早、晚自习的检查与管理。各级学生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并积极配合学院与本系做好学生早、晚自习管理工作。
学生会及班级学生干部在学生早、晚自习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1、学生会及各班级学生干部要切实履行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早、晚自习管理的工作要求,完成学院和本系交给的早、晚自习管理任务。
2、系学生会要协助学生处与院学生会对全院学生早、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系学生会学工部要协助老师与系纪检部对本系各班级学生早、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给出检查意见。
3、各班负责人要认真负责的做好当天纪录,完成考勤任务后,应当认真及时地做好交接工作。
4、学生会及有关学生干部应当及时收集和反馈学生中的问题,做好与老师的汇报交流。
5、执行院、系各项规章制度不力,工作拖拉,因各种原因受院、系内通报批评三次的干部,年终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七、其他事项
1、若自习教室被占用或者与其他班级发生冲突,请班委及时与辅导员或者纪检部负责人联系,寻求解决办法;
2、自习期间,请保持所在位置的清洁卫生,不许乱丢纸屑、果皮等,不随地吐痰,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本制度自201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解释,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如需修改须本部门会议商讨研究决定之后,由相关负责人共同修改通过。
附件一、大一新生早晚自习教室安排表
材料与化工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