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信息科技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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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材料 与化工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3-11-10

    关于召开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材料

    与化工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中共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委员会: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自2022年11月召开年以来已满一年,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拟于2023年11月召开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 大会召开地点及时间

    (一)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二)地点: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路演厅2楼

    二、 大会的主要任务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大会表决通过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学生会修订条例;

    (二)大会听取、审议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第三届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出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大会规模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1106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70人,占全日制在校学 生比例为6.3%。其中,非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62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89%。

    (二)资格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代表经各班级推荐、学生会各部门选举产生,班级名额按班级学生人数10%比例分配,学生会各部门代表3人,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四、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构成及产生办法

    (1)构成

    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学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5名,现拟提名主席团候选人5名,等额选举。

    (2)产生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党委审查后,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以上请示妥否,请审批。

    附件: 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学生会第三届主席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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