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兰州信息科技学院
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学生评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生发展中心:
2024学年第一学期精彩课堂教与学质量评价工作已到冲刺收尾阶段,各学校即将陆续启动学生评教工作,学生评教在精彩课堂教与学质量评价综合分中
占50%权重,对精彩课堂最终评价结果及排名的客观公平公正性影响重大。为有效支撑本学期“优课优酬”表彰奖励的顺利实施,现决定
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2日
二、评教对象
参评对象: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全体教师
评价主体:全体学生
三、评教方式
1.教务管理系统
登陆http://jwgls.lzxk.edu.cn/jwglxt进入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系统中选择相应的课程和教师进行评教。
(1)评教步骤
登录—教学评价—学生评价进行评教。
2.数字兰科院公众号
(1)评教步骤
登录数字兰科院公众号—教学评价—学生评价进行评教。
四、评教要求
1.各二级学院、学生发展中心:共同做好学生评教的培训宣贯和组织实施工作。请紧凑安排时间,在学生评教前(即2024年12月18日前)通过主题班会、
《致同学们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解读评教要求和量表,确保每位学生充分理解评教的重要性及操作流程。
2.辅导员:需积极参与学生评教的培训宣贯工作,收集并反馈学生对评教的理解、认识及观点,同时提炼亮点素材和最佳实践,为学生发展中心提供宣传
材料。此外,辅导员还需引导学生正确、客观地参与评教,确保评教结果的信效度。
3.全体学生: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或“数字兰科院”公众号平台完成学生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请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项评价内容。
一旦确认提交,将无法进行修改,请大家珍惜评价机会,为提升教学质量贡献力量。
4.评教是维护学生权益的关键途径,也是学生的基本权利。我们鼓励每位同学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任课教师进行真实、准确的评价,禁止
任何形式的代评或替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学生独立自主地对教师课程教学进行评价或提出意见、建议。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教学质量保障中心联系。联系人:张晶茹,联系电话:18919965730。